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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增值税将降至10%

日期:2018-04-08来源:长江新丝路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浏览:

中国水运报讯 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通过实施营改增已累计减税2.1万亿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让更多企业享受按交底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据悉,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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